6月8日下午,包头广播电视大学组织全体教师参加民族法治宣传和信用宣传专题学习,校党委书记陈超峰同志带领全体教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
会上全体教职工充分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了解到《民族区域自治法》是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顺利实施的基本法律。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挥着重要作用。
陈超峰书记指出,公共信用信息是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基础,《条例》对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的编制、数据标准的制定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自治区信用建设全面进入法治轨道的标志,为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依法建设、依法规范、依法提升的新要求。
全体教职工通过此次专题培训讲座,进一步加强了理论学习,旗帜鲜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勇于担当作为,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可靠的思想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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